目前以色列和黎巴嫩还在打,以色列非但不撤军,还多次袭击联合国驻黎巴嫩维和部队(黎联部队)人员,甚至造成伤亡。对此,联合国终于不惯着了,安理会上150多国支持决议,中方也投下赞成票,通过了追究针对联合国维和人员所犯罪行责任的决议,可以说,袭击黎联的事情不会这么算了。

据参考消息6月24日报道,6月23日,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第2823号决议,草案由丹麦和巴基斯坦起草,150多个联合国会员国联署,中方投下赞成票,场面几乎是“一边倒”。
而这件事真正的意义是,安理会第一次用制度化机制,完善了追究袭击维和部队责任的法律链条。
要知道,就在今年3月29日夜间,黎巴嫩南部阿德奇特·库赛尔附近的联黎部队7-1号据点,遭到一枚120毫米坦克炮弹袭击,炮弹钻进营地爆炸,一名维和人员当场身亡,另一名31岁的印尼籍士兵里科·普拉穆迪亚重伤,拖到4月24日在贝鲁特医院不治,这成为本轮黎以冲突中第六名殉职的联黎部队人员。
联黎部队的初步调查结论,没有任何模糊空间,弹道分析已确认,炮弹来自以色列国防军一辆"梅卡瓦"主战坦克,而维和部队的坐标,事前早已提供给以方,这说明是以方蓄意为之。

这还不是孤例。4月24日同一天,以军无人机在联黎巡逻队附近投掷震爆弹;6月23日停火生效次日,以军"梅卡瓦"坦克向西部的曼苏里方向连开三炮,重机枪扫射阿尔比亚达附近联黎基地,四架武装无人机在维和阵地50至150米超低空盘旋监视。停火延了三周,以军至今没撤出黎南控制的"安全区",那条从以黎临时边界向黎巴嫩境内楔入约10公里的带状区域。
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迪雅里克的话已经说得非常重了,针对维和人员的袭击,在国际法下可能构成战争罪。这话以前是外交辞令,现在被写进了安理会决议正文。
那么第2823号决议到底说明了什么?
这份决议最锋利的地方,在于它超越了以往安理会"谴责—遗忘"的循环,搭了一套持续运转的追责机器,其一,秘书长须在120天内提交首份报告,此后每年定期汇报维和遇袭案件的调查与起诉进展;

其二,指定一名高级联络人专责维和追责事务,强化协调与能力建设;其三,要求维和特派团在每次袭击后立即建立事实记录,移交东道国调查;其四,明确东道国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调查并起诉肇事者,相关出兵国、警出兵国同步知情。翻译成大白话就是,以后每一发落在维和营地里的炮弹,都要有案号、有报告、有跟进。即便当下没法抓人,痕迹也留在了安理会档案里。
所以,以色列袭击联黎部队的事情,不会就这么算了,安理会早晚会找回来。
目前黎以停火名义上延了三周,但实际上以军仍在黎南"自由行动",真主党领袖卡西姆已明确要求以方"一寸土地都不能留"。联黎部队夹在中间,营地损毁、逾11万平民仍困在安置点,1.1万栋住宅彻底化为瓦砾。
所以这次安理会通过决议,等于给未来的国际刑事追责,预埋了证据管道。今天以色列可以否认坦克炮击的具体指控,但梅卡瓦的弹道、联黎的调查记录、安理会的决议编号,这些都会在那份首份报告里出现。

而且这次150多国联署本身,丹麦和巴基斯坦能拉出这么长的名单,说明即便是西方阵营内部,也对以军反复波及维和阵地失去了耐心。而中方作为第二大出资国和第一大安理会出兵国投赞成票,更把这个机制的合法性钉死了。中方这票,投的不只是态度。
要知道,中国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二大出资国,同时也是五常中第一大出兵国,已累计派出维和人员5万余人次,并率先建成全球首支成建制常备维和警队。自2006年首派赴黎维和以来,中国累计派出7000余人次,排除各类爆炸物1.5万余枚。 联黎部队目前约10500人、来自50个派遣国,中国分量极重。
更何况,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的另一个身份,是"联合国维和人员安全之友小组"共同主席。这意味着中方这票,既是程序赞成,也是主要出兵国对自身人员安全底线的硬约束,所以在黎巴嫩问题上,以色列必须正面对待,不能再糊弄下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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